您所在的位置:上海都市圈网(上圈网 quan.sh.cn) > 信息资讯 > 长三角在线 CSJonline.cn> 浏览正文


安徽部分城市开启新一轮调控 铜陵租房可享城区义务教育


 
2017-9-8 12:24:42

据安徽商报消息 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大面积调控,提升了三四线城市楼市的热度,也加速了这些城市楼市调控政策的收紧。日前,铜陵市政府出台新的房地产市场管理意见,暂停房票安置,取消购房等财政补贴,并明确租房户子女可享受城区义务教育待遇,成为我省三四线城市中最先出台全面调控措施的城市。而继上半年出台调控措施后,7月以来,我省部分城市开始了新一轮的房地产市场调控。

【铜陵新政】明确租房可享义务教育

9月起,《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》正式开始执行,首先明确确保铜陵市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合理区间,要求房企定价时综合楼面地价、建造成本、合理利润,并结合同区域、同类型楼盘项目今年上半年销售均价,合理确定申报预售及备案价格。严格落实“一房一价”,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价格指导。

土地供应方面,铜陵将加快速度,创新供给模式,合理安排租赁住房用途的土地供应,管控出让价格,适时采取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或“限地价、竞配建”等方式。对已出让未开发的存量土地,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限期开工建设。为稳定房价,将适当提高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规模,增加市场有效供给。

在这份调控文件中,最受关注的,是调整房屋征收安置方式以及补贴政策。铜陵市明确,9月起新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项目,暂停房票方式安置。已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项目,继续按原征收安置方案执行。同时,9月起在铜陵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将不再享受补贴,但此前已经提交网上备案申请的可继续享受补贴。

在近期最为火热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面,铜陵市在这份文件中也有较为详细明确的规定。铜陵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、经纪机构、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赁业务,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。鼓励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,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,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,并优先供应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新市民。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,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、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、满足消防及结构安全的前提下,允许库存商业办公等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。

在承租者所享有的公共服务权利方面,铜陵明确承租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,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,可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,非本市户籍的可申请落户。

在此基础上,凡具有该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,以及有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,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,以监护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的,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,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。

金融方面,铜陵支持居民购买首套住房,对居民家庭(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,下同)在本市城镇无自有产权住房,购买本市城镇住房的,执行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政策。对居民家庭在本市城镇已拥有一套住房,或者在本市城镇无自有产权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的,再次购买住房时,执行二套住房贷款政策。适度提高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;停止发放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

编辑:上海都市圈网(上圈网 quan.sh.cn)
+ 相关信息咨讯
·江浙沪GDP已追上日本,背后的逻辑清晰而坚定:江
·长三角观察:经济总量迈入十三太保“城均破万亿”
·长三角铁路进入节前客流高峰,长三角往湖南湖北等
·从沪苏浙皖3省1市政府报告“数”看长三角:经济总
·长三角地区首次联合评选长三角体育榜单,上海多项
·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2024年
·长三角沪苏浙皖“人来人往”愈发便捷 在世界窗口
·长三角三省一市近一个月内公开通报22起违反中央八
·从年夜饭到零食,长三角江浙沪皖三省一市的“吃货
·长三角沪苏浙皖发布2024年经济成绩单 看点不只是
版权与免责声明:
1.上海都市圈网(上圈网 quan.sh.cn)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,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,本站不刊发涉政治、国际、时评、贸易争端、涉外涉港澳台文章。
2. 本站刊载之作品,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,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,不代表本网观点,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3.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,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,请根据“避风港原则”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###shzx.com(发送时请将###更换为@)书面通知我站,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。

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2024-2025  上海都市圈网(上圈网)quan.sh.cn 上海华易信息 All Rights Reserved.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
媒体合作(发稿采访发布会等)电话:021-34121912 微信:yuanfangnet 

 

工信部ICP备案号:沪ICP备2021019977号-5